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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高温補貼怎麼算?

一、廣州的高温補貼怎麼算?

廣州的高温補貼怎麼算?

根據《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高温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期間。我省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温作業人員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温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二、單位不發放高温季節津貼,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發放高温季節津貼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解決。

三、高温補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温下工作應發放高温補貼。高温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温補貼,但卻將高温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四、哪些部門負責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綜上所述,對於廣州高温補貼標準的計算是按照每人每月150元,而且用人單位應該對工作環境進行降温,併發放降暑飲料,也明確規定了高温補貼只能以現金形式發放,不能用物品代替發放。

標籤:廣州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