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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高温補貼政策的內容是什麼?

我國很多城市夏季的氣温都比較高,珠海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在珠海夏季還是有很多的工作者堅持工作,為了更好的安撫這些高温工作者,國家和珠海出台了2017年珠海高温補貼政策,規定了高温天氣可以享受高温補貼的人羣以及可以享受的待遇和時間等等,符合2017年珠海高温補貼政策的單位都必須嚴格實施。

2021年珠海高温補貼政策的內容是什麼?

一、2017年珠海高温補貼的條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温津貼。

1、高温,即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高濕,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温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於享受高温津貼。

二、2017年珠海高温補貼政策

1、2007年廣東省頒佈的《關於公佈廣東省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在室內工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貼為100元/月。

2、依據此前省人力資源部門出台的《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3、日前出台的《關於公佈我省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針對津貼發放額度做出明確規定,符合高温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貼,對於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人員,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6.9元。新政策意味着無論室內還是室外的工作者,高温津貼的補貼標準均為150元/月。

4、《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2017年珠海高温其他政策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温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温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温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温中暑事件的發生。

因為珠海的氣温和其他地區不同,所以珠海高温補貼政策除了高温工作者可以享受,高濕情況下也可以享受高温補貼政策,珠海高温補貼政策規定,高温補貼是從6月開始的,高温補貼的金額是根據當地的經濟制定的,同時在氣温比較高的情況下,單位可以視情況調整工人工作的時間,減少中暑情況發生。

標籤:補貼 珠海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