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發放了又扣該怎麼辦?

高温之下勞作,大中小型企業都會根據勞動法發放一定的高温補貼,不小勞動人民都盼着發放補貼,可是有些企業發了高温補貼又扣除了,讓勞動人民無從應對。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下高温補貼發放了又扣該怎們辦?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高温補貼發放了又扣該怎麼辦?

1、什麼是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2、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3、高温補貼發放的標準是什麼?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4、高温加班津貼怎麼算?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在國家和廣西沒有明確規定之前,高温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貼。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温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温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屬於工傷,經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支付費用。

5、温馨提示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温作業人員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温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現在不少企業為貪圖自己的利益,剋扣員工的高温補貼,不是發放了高温補貼後又扣除,就是直接不發放,希望廣大勞民人民一定要勇敢的捍衞自己的權利,如果遇到高温補貼發放了又扣的情況要向當地相關部門舉報。如果大家還有不瞭解的地方,請向我們諮詢。

標籤:補貼 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