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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補貼所有人都有麼?

高温環境下進行工作,耗費的精力體力要比在非高温環境下作業大得多,而且需要承擔一定的健康風險,比如中暑、脱水等。所以國家規定了高温天氣下的相關工作人員應該有權利領取高温補貼,企業也應當及時發放。那麼,高温補貼所有人都有麼?詳情參考下文。

高温補貼所有人都有麼?

一、高温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二、高温補貼標準:

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三、高温補貼所有人都有麼?

不是。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第一類工作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 第二類工作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温補貼並不是所有人都有的,一般都只是那些在高温天氣下,需要承受高温環境的工作者才享有的補貼,如果是在空調房內工作的,那麼企業是可以不對這部分員工發放高温補貼的,因為他們沒有承受高温天氣的影響。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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