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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温補貼人員包括哪些?

每到夏季最炎熱的時候,很多勞動者不得不頂着大太陽工作,高温天氣很可能使勞動者身體不適。因此我國很多地區都會對一些勞動者發放高温補貼。享受高温補貼必須滿足一系列的條件,那麼深圳市高温補貼人員包括哪些呢?下面跟着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深圳市高温補貼人員包括哪些?

一、深圳市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領取標準: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温津貼)。

領取條件:在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廣東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二、高温補貼包括什麼行業

第一類工作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

第二類工作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三、哪些人有高温補貼

判斷標準有兩個,符合其一即算

第一種標準:從事露天崗位工作。

第二種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注: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四、高温補貼的意義

高温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有統計數據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事故佔到全年事故的三成還多,對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構成了嚴重威脅。

當高温已經超越了簡單的自然現象,越來越成為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時,它“烤”驗的就不僅僅是市民,同時考驗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門的危機應急能力.

由此可見,高温勞動保護和高温補助應該得到法律關懷和制度保障,國家和各級地方立法機構應該儘快將一定條件下的高温天氣確定為自然災害的一種,用法律來保障高温天氣下公民的健康權,明確高温勞動保護的主管部門,並針對高温條件下職工作業如何進行勞動保護給予具體規定,對從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熱等條件下勞動者的保障給予具體規定,對高温勞動保護補助也予以明確,以確保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綜上所述,深圳市高温補貼人員有在高温下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的勞動者,此外用人單位的措施不能使工作場所温度下降到33攝氏度以下的,員工也可以享受高温補貼。以上就是關於深圳市高温補貼的相關介紹,詳情請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