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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高温補貼找誰要,?

在夏天,炎熱的天氣總是讓勞動者難以正常的進行生產活動,從而造成的生產效率也會下降不少,這個時候就需要企業或公司進行高温補貼的發放,但是不少勞動者可能會不知道,高温補貼找誰要?下面將由本站小編告訴您答案。

夏天高温補貼找誰要 ?

2007年6月,由衞生部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在高温條件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到2012年6月,國家安監總局等四部門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中,對高温津貼發放做出進一步細化規定。

給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明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這意味着,在超過35℃高温的露天作業者和工作場所温度無法降低至33℃以下的室內勞動者,均可獲得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應該找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以及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部門問詢。

一、2015年7月,人社部等部門曾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

儘管國家早有相關規定,但許多地方仍有不少公眾吐槽稱“沒領到”。高温津貼“缺失”或被偷樑換柱剋扣,必須嚴厲查處。

二、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對《防暑降温措施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2、第二十條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温作業、高温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3、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綜上所説,當夏天的時候,對於“高温補貼找誰要”這個問題,應該向勞動者所在的工作單位或者企業進行索要,如果工作單位不給予高温補貼,那我們應該去找相關機構反映,從而保證自身合法權益的實現,更好的進行生產勞動工作。

標籤:夏天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