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單位未經批准就復工有什麼後果
疫情期間單位未經批准就復工會有以下這些後果:
1、疫情期間企業擅自復工,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企業及其負責人可能被處以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
2、如因提前復工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的,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企業應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3、企業明知有員工來自疫區且未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隔離觀察,擅自提前復工,導致新冠肺炎傳播加快、造成員工及他人交叉感染的後果,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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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生病了公司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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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如何收費
律師解析: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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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相剋扣員工工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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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節假日怎麼辦
律師解析:首先我國法律規定的全國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而在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勞動者休假的,需要支付勞動者三倍的工資報酬。所以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如果不放假的話,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