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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有什麼?

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中國保監會監督管理保險公司反洗錢職責,制定保險業反洗錢制度,實施反洗錢監管,調查處理涉嫌洗錢案件,保險公司或金融機構以及保險代理機構,有履行反洗錢的義務,向保監會報告反洗錢情況,協助司法機關調查案件。

關於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有什麼?

關於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有什麼

《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保險業反洗錢工作,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履行保險業反洗錢監管職責。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在中國保監會授權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管職責。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第二章 保險監管職責第四條 中國保監會組織、協調、指導保險業反洗錢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職責:

(一)參與制定保險業反洗錢政策、規劃、部門規章,配合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對保險業實施反洗錢監管;

(二)制定保險業反洗錢監管制度,對保險業市場準入提出反洗錢要求,開展反洗錢審查和監督檢查;

(三)參加反洗錢監管合作;

(四)組織開展反洗錢培訓宣傳;

(五)協助司法機關調查處理涉嫌洗錢案件;(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錢職責。

第五條 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在中國保監會授權範圍內,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職責:

(一)制定轄內保險業反洗錢規範性文件,開展反洗錢審查和監督檢查;

(二)向中國保監會報告轄內保險業反洗錢工作情況;

(三)參加轄內反洗錢監管合作;

(四)組織開展轄內保險業反洗錢培訓宣傳;

(五)協助司法機關調查處理涉嫌洗錢案件;

(六)中國保監會授權的其他反洗錢職責。

第三章 保險業反洗錢義務

第六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應當以保單實名制為基礎,按照客户資料完整、交易記錄可查、資金流轉規範的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反洗錢內控水平。

第七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反洗錢條件:

(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設置了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四)配備了反洗錢機構或崗位人員,崗位人員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錢培訓;

(五)信息系統建設滿足反洗錢要求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申請文件中應當包括下列反洗錢材料:

(一)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説明和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的聲明;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

(三)反洗錢機構設置報告

綜上所述,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機關違反反洗錢辦法的規定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保險公司應當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保險公司按照規定應當識別客户身份,保險業務客户身份信息,保險公司未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