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築施工合同備案合同訴訟起訴流程有哪些

一、建築施工合同備案合同訴訟起訴流程有哪些

建築施工合同備案合同訴訟起訴流程有哪些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有以下幾點:

1、梳理案情收集證據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這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於合同糾紛來講,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轄法院約定條款,就以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聘請律師對於複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案件,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同時,我們建議儘量聘請專門從事合同糾紛代理的律師,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利。

4、準備開庭若是聘請了律師,律師會為你到法院立案。確定了開庭時間,法院會以傳票的方式通知開庭。開庭前,應與代理律師溝通,確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發言以及發言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複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後,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施工合同備案後才可以撥款是嗎

工程合同備案後可以撥工程款的,備案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不備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建築法》對備案的規定是:

第三十一條(合同備案)發包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30日內,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發包單位應自合同變更後1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合同發生糾紛的,以備案合同為準。因此,備案與否在工程款結算方面有很大影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不一定要施工合同備案才可以撥款,但施工合同備案會對工程結算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果簽訂的建築合同與備案合同實質內容不一致的話,會以備案合同當中的工程價款作為進行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