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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的法律依據是《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還有一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相關法規。依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的事項

1、仔細閲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採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閲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註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偽裝的坑穴和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為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地改造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3、關於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恆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4、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詳細規定

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款,需報何種文件,如何審核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定,引起爭議,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撥款和結算的程序約定。

在進行一項工程之前,施工方和工程的發包方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要簽訂施工合同,簽訂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相互監督,能夠更好的完成項目,也是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享受各自的權利,避免後續工程有問題時互相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