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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程序

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程序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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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建築工程合同的簽訂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公司合同預算部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相關條款、參照建設部印製的示範文本起草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參與合同談判,組織會籤;參加對合同履行的評價。   2、 合同預算部負責合同的商務條款,確認待籤合同與審批調整建議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負責審核工程合同的各項技術條款;   4、 物質採購部負責審核工程合同的各種材料(設備)採購與供應條款。   5、 財務部審核合同付款、發票納税等相關財務有關條款。   6、 法律顧問負責分析判斷合同風險、與法律相關內容的相關條款。   7、 主管領導負責合同整體審核。   8、 總經理審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