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一直困擾着行業從業者,關於質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説法,項目合理使用年限,設計使用年限等等。項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設計使用年限哪個才是準確的説法?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確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對於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減少糾紛。

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是多久

雖然相關法律未作嚴格的定義,但通常我們會認為“項目合理使用年限”就應該是“設計使用年限”。可現實“項目合理使用年限”與“設計使用年限”卻常存在矛盾。 “設計使用年限”是基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而制定的一個標準。在我國,工程項目合理使用年限應由設計人員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註明。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時期內,只需正常維修(不需大修)就能完成預定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根據目前我國工業與民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項目設計使用年限分四類,其中,普通建築的使用年限為50年,重要建築為100年。 建築工程的實際使用年限是自其建成到報廢或拆除之間的年限。按建築工程報廢、拆除等的原因,可分為技術壽命和經濟壽命。當建築主體結構雖尚未破壞,但已嚴重損壞、功能退化或已過時,使得建築工程雖尚能繼續使用,但已不經濟,因此,合理使用年限應按經濟壽命而不是按技術壽命加以確定。 具體項目建設方對“項目使用年限”多為自己的一個預期年限,有時也常受城市規劃的影響。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第八條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質保期年限指合理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年限有時和設計使用年限是一致的,不一致時以合理使用年限為準。不同的建築工程,質保期是不一樣的,法律有最低保修期限限制。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