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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證規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建築工程的質量十分重要,一旦建築工程出現問題,不僅會帶來無法預估的損失,還有可能會造成無辜的人丟失生命。所以國家出台了相關的建築工程質量的管理條例,建築單位也應當發放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證,進行建築的維修,那麼保修期是多久呢?下文將帶來詳細介紹。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證規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一、保修期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保修條例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1、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根據上文介紹,想必大家已經瞭解了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證規定的保修期是多久了。建設工程的保修期,是從竣工後驗收合格開始計算的,不同的工程措施的保修期不一樣,在保修期內,如果建築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且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