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指定監護人案件判決意見可以上訴嗎?

一、指定監護人案件判決意見可以上訴嗎?

指定監護人案件判決意見可以上訴嗎?

指定監護人案件判決意見可以上訴的。對法院指定監護人不服可以上訴。監護權糾紛案件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故按照普通程序審理,是可以上訴的。法律規定,只有一審終審的案件不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二、監護人的職責都包括哪些?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或精神病人的康復及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對未成年人應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的培養,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為,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為。

(5)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監護人作為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為被監護人取得民事權利,設定並履行民事義務。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被監護人可進行與其智力和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也應徵得監護人同意或由監護人代為進行。

(6)代理監護人進行訴訟。當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有爭議時,由監護人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可以終止監護關係的情況有哪些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係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係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法院有權對監護人的人選進行指定,如果案件是一審的判決中,那麼案件當事人有權對法院的法定監護人的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如果案件已經是二審的結果的,就不再接受上訴,必須按照法院的判決結果執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不執行法院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