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訴訟管轄權是怎麼確定的
在離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區或鎮的基層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均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任命法院管轄。
5、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
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告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原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被告一方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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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的主體要符合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首先,離婚訴訟屬於一般的民事訴訟,因此,其主體要求應當符合民訴法關於起訴條件中主體的相關規定。其次,起訴的主體條件如下: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那麼在婚姻關係中,就是自願結合並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的當事人。第二,有明確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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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聯繫不上對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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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應該該怎麼樣寫
律師解析:起訴狀:原告:__;女;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證:__;住址:__;被告:__;男;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證:__;住址:__;訴訟請求:__;此致__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年__月__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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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書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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