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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離婚不給財產怎麼辦?

一、老公離婚不給財產怎麼辦?

老公離婚不給財產怎麼辦?

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訴訟和協商。可起訴離婚,被告不來缺席判決。訴訟離婚比較複雜,除了協議離婚所需材料外,還須準備訴狀、證據等材料。就審限而言,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限3個月(一般簡單案件1個月即可辦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限6個月。二審的,審限3個月。訴訟離婚的,如無離婚的法定情形,可能需要至少起訴兩次(每次至少間隔半年)。

起訴離婚的程序:

1、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遞交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6)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的方式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法院作出判決。同時,如果是由於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則您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首先在離婚的時候,雙方一定會對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如果對方拒絕對財產進行分割且將財產佔為己有的話,那麼就可以對他進行法律訴訟,因為它涉及到了首先不將財產進行分割,其次是非法轉移婚內財產,所以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會對沒有獲得財產的一方進行一定的支持。

標籤:離婚 財產 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