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函如何寫?
一、通知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函如何寫?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可以根據以下方式書寫:
單位(本人)與你(單位)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本人)決定繼續與你(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本人)。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二、續簽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2、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0日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為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4、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合同。
5、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訂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雙方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年。
7、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有繼續簽訂的意向,需要向員工發送勞動續簽通知,向員工表明續訂勞動合同意向,員工在拿到勞動合同續訂通知書後,應該在約定時間及時進行回覆,如果員工不在進行續簽,也應該以書面形式答覆用人單位。
-
合同違約如何去解決
一、合同違約如何去解決簽訂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的,構成違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民法典》的規定,向當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
-
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一、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構成惡意串通要求客觀上惡意串通行為人進行了串通的行為並直接或間接的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主觀上,惡意串通雙方都要求具有惡意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並且明知惡意串通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失而故意而為之。惡意的目的要求雙方都...
-
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
一、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
-
民法典合同未簽定時間如何認定效力
一、民法典合同未簽定時間如何認定效力民法典規定,合同沒有簽訂日期,合同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