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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低於最低工資怎麼辦?

一、勞動合同低於最低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低於最低工資怎麼辦?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有仲裁部門或法院確認,但如果合同中只有薪資條款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應該算是部分無效。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如何確定最低工資標準?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 並將擬訂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最低工資確定和調整的依據、適用範圍、擬訂標準和説明。勞動保障部在收到擬訂方案後,應徵求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綜上所述,畢業生到公司參加工作,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要注意閲讀相關條款,防止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況。如果合同中約定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合同部分無效,員工應要求公司將餘額補發。公司不回覆的,員工可以提請仲裁會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