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病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一、病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病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按規定,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但國家也有相關規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因此,公司支付的病假工資符合上述規定,就沒有錯;若達不到上述標準,職工則應該向公司提出補差要求。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者獲得最低工資標準是有前提條件的:

一是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

二是提供了正常勞動,履行了勞動義務,“患病休息,顯然是由於職工本人原因未提供正常的勞動,因而不按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支付工資,是合法也是合理的。”

二、病假工資怎麼計算:

首選,從單位方面講,職工患病應給予醫療期,並讓職工享受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待遇。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和山東省勞動廳關於轉發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的通知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員工在患病後單位是應當給予一定醫療期的,並且在醫療期期間內應當支付病假工資或者是疾病救濟費的待遇。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支付給員工的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但是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