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房屋可以轉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可以轉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可以轉租情形,其實就是指,在什麼情況下進行房屋轉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那麼此時對轉租行為,法律就會給予一定的保護。同時,在某些情況下也是規定了不得轉租房屋的。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瞭解一下這個問題。

一、房屋可以轉租情形有哪些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合法的轉租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

(一)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已不屬於正常使用的範疇,必須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二)轉租的租金不得高於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取得。凡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而轉租的,或謀取租金差價的轉租,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並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二、不能轉租的房屋: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才可以轉租房屋;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徵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三)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四)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

(五)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三、房屋轉租注意事項:

(一)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三)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四)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五)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六)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七)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八)房屋租賃合同。

相信各位在閲讀了上述內容後,已經知道房屋可以轉租情形具體包括了哪些吧。在這在情況下進行房屋轉租的,就是法律允許的,同時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然的話原房東和次承租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

標籤:房屋 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