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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晚交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一、商品房合同晚交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商品房合同晚交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1、國家規定晚交房違約金是按照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2、不跨越30天從較後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付出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持續實施;

3、跨越30天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持續實施則比例為萬分之五;

4、一般開晚交房的違約金,按每日2%—5%計算,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違約金的額度,這個是一般性的操作;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採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鑑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商品房合同晚交房違約金是要根據違約方拖欠晚交的時間長短來計算的。如果違約方少於三十天的違約的,需要交納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的,交納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