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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延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計算?

一、交房延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計算?

交房延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怎麼計算?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計算方式,可以達成補充協議不能補充的,若雙方簽署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合法真實有效,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違約金或損失,有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確定,或者參照逾期貸款利率標準計算最後,需要認定的是開發商延期交房時間,開發商未能按期交房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時間應該從雙方簽訂的交房日期,直至開發商通知驗收的日期,由此不難得出最終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

二、購房過程中開發商違約的情況有哪些?

1、逾期交房

對於購買期房的購房者來説,買房時有可能出現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風險,因為有很多購房者是租着房子等新房子的,逾期不交房會使購房者的經濟壓力變大。

2、與約定不符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會對房屋的基本情況進行約定,而在交房的時候,購房者可能會發現房屋的品質與當初合同約定的不相符。具體情況有很多種,比如面積有出入(大於3%)、窗户的弧型窗變成平面窗、水電氣未能到户等等,這都屬於開發商的違約。

3、不合理收費

開發商違約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收費不合理,購房者需要了解清楚哪些費用該收而哪些費用不該收,比如,收費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也不能收取超出公攤部分的費用,更加不能強行收取辦理房產證的手續費等等,如果開發商單方面發生這些行為,則屬於開發商違約。

綜上所述,很多人買到房都是期房,先簽訂購房合同支付購房款,之後等開發商交房,如無特殊情況延期交房,開發商構成違約,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同地段房屋租金乘以延期天數或者購房款乘以延期天數乘以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