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
買房是普通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誰都想買到稱心如意的房子,可如今房地產開發商多如牛毛,一些開發商實力不大,造出的房子存在諸多質量問題,這就影響了業主的正常使用。因此引發的糾紛事件層出不窮。那麼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國家法律規定了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最低保護期。這一期限是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保修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但是,等房子銷售到消費者手中,上述規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經過了大半。
開發商對住户承諾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築商所定期限為基礎,扣除房子驗收合格到銷售給住户的這段時間確定。因此,這一期限要比上面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許多,有時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經過了。其實,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開發商商定的,這就要求我們訂立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作為合同附件的《住宅質量保證書》,看清楚上面所承諾的保修時間長短和起算時間;如果覺得保修時間太短,可進行補充約定。
二、房屋的保修期是多久?
購房者在收房驗收時,有些房屋的質量問題還不能顯現出來,而在入住以後一段時間才發生問題,這時我們要清楚開發商對房屋質量的保修期。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綜上所述,人們在買商品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對保修責任及保修期的約定要重點關注。按照規定,在房屋保修期限內,開發商要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像主體建築的保修期是正常使用期限,而防水工程則是五年。也就是説人們買的房子後五年內出現漏水的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維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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