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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嗎

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嗎
買受人有證據證明房屋在交付時存在功能性質量瑕疵以致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拒絕接受商品房。但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及法定的強制性交付條件和質量標準,買受人不得以房屋質量存在表面瑕疵為由拒絕接收房屋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房屋質量存在表面瑕疵,買受人雖不能拒絕接收房屋,但買受人接收房屋不影響開發商對房屋的質量瑕疵承擔保修義務
此外如果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