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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承擔開發商侵權責任嗎?

一、可以不承擔開發商侵權責任嗎?

可以不承擔開發商侵權責任嗎?

開發商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存在着侵權行為就可以證明可不承擔侵權責任。發包方侵權責任的承擔責任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侵權責任糾紛的訴訟狀怎麼寫?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繫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繫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的格式來寫。

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説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説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

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一旦侵犯他人的財產或者是人身權利,必然是需要按照我國民法典》當中的規定追究侵權責任的,這裏的侵權責任,通常情況下都是一種民事賠償的格式,如果不想承擔這個責任,必須要舉證證明自己確實不存在着侵權行為,所以證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