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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跑路,發展商需承擔所有責任嗎

開發商跑路,發展商需承擔所有責任嗎

近年,房地產帶動了中國經濟的高速騰飛。隨着房價的持續上漲,一些違法糾紛逐漸出現,給購房者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尤其是開發商跑路現象屢屢發生,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那麼開發商跑路,發展商需承擔所有責任嗎往往是發展商和購房者所關心的問題,下面本站在下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請您往下閲讀,

開發商跑路,發展商需承擔所有責任嗎?

首先,我們需要區分開發商與發展商的區別。對於不太瞭解房地產相關行業的普通百姓來説,可能會認為發展商、開發商、投資商是指一個概念,其實不然,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等存在本質的區別。一般來説,發展商是指負責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並籌資建設的房地產公司,主要是負責樓盤推廣和規模擴建等事務。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件開發商、遊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説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開發商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初級階段,即項目籌建及營銷。

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的區別:開發商是以銷售為盈利模式,而發展商是以長期的租賃或投資收益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業地產),開發商是發展商的初級階段,真正有實力的公司才會去做發展商,因為從長遠來看,土地是升值的,投資或租賃收益才是最穩定的回報方式。開發商主要就是找項目,籤地皮,辦理相關手續和對樓盤進行建設等。投資商就是對項目進行考核,認為有投資潛力就進行投資開發,以期回報。房地產開發商即是普遍我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係了。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係。總的説來,發地產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都屬於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最為中心的行業之一,都以房地產相關工作為盈利工具,但是從事的工作內容及盈利模式又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從業者去慢慢揣摩。

所以,開發商跑路,發展商並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二者在商業上屬合作關係,並不是利益共同體。那麼,業主遭遇這種情況又該如何維權呢?首先,業主應該搞清產權歸屬,在搞清楚產權歸屬後,購房者則應儘量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首先,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只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其次,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發展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發展商之間的關係,將由買賣關係變為債權債務關係。假如發展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佈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另外,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齊心一致。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並且獲得勝訴、得到賠償,而有的業主因為等待發展商完工沒有及時起訴,可能最終就得不到賠償。

由此可見,開發商跑路,發展商需承擔所有責任嗎,購房者遇到的問題,我們需要充分理解法律上責任歸屬,不能盲目的把所有責任推到發展商身上,如果我們遇到此類問題,應該積極聯合其他受害業主,找到發展商進行磋商聯繫。以期望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合理合法的解決問題。將自己的損害減到最小。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問題,不妨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希望我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