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訴訟指南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應該怎麼做

刑事案件也是一類十分重要的法律案件,在法律案件中也是不可以忽視的一部分,許多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也屬於法律援助的對象,法律援助不僅僅是針對弱勢羣體,也針對於一類特殊案件的當事人,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應該怎麼做呢?而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也是有着規定和適用範圍的,下面就來介紹一下有關這一類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應該怎麼做

什麼情形刑事案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申請法律援助:

1、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於一級或者二級智力殘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

3、人民檢察院抗訴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二、 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可以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三、 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按案件受理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應該怎麼做

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並告知其如果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並告知其如果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並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並告知其如果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並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應當自決定再審之日起3日內履行相關告知職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本規定第九條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如果不委託辯護人,將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二、 告知可以採取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告知的內容應當易於被告知人理解。口頭告知的,應當製作筆錄,由被告知人簽名;書面告知的,應當將送達回執入卷。對於被告知人當場表達申請法律援助意願的,應當記錄在案。

三、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24小時內將其申請轉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機構,並於3日內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其他人員協助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有關證件、證明等相關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無法通知的,應當在轉交申請時一併告知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應該怎麼做

一、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並於7日內作出決定。

1、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決定給予法律援助,並製作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2、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決定不予法律援助,製作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和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應當及時發送申請人,並函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瞭解案件辦理過程中掌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本規定第二條規定情形等情況。

什麼情況需要通知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自發現該情形之日起3日內,通知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1、未成年人

2、盲、聾、啞人。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4、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

以上就是關於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刑事案件的當事人雖然有違法犯罪的行為,卻依然享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彰顯社會法律體系的健全,法律意識的提高,總之,刑事案件的當事人若想申請法律援助應當通過正規的途徑尋求幫助,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有義務提醒案件當事人行使這項權利,個別特殊情況下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也應該享有法律援助的權利。假如您需要更加完善全面的法律知識和更加專業的法律諮詢請聯繫本站相關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