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哪些情況下不能設置試用期

法律1.73W
哪些情況下不能設置試用期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用人單位試用期設置

首先,從法律上講,勞動者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目前單位超過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做法已經違法。另外,試用期的約定法律有明確規定,對試用期滿後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均應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否則用人單位要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