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職工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2.64W
職工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職工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1.提前解除合同涉及對《勞動法》有關條款的理解問題。《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從表面上看,《勞動法》第31條似乎規定了勞動者絕對的辭職權,但實際上,理解《勞動法》第31條應結合《勞動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勞動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勞動合同期限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違反勞動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屬違約行為,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需要區分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還是轉正之後辭職。若是在前者的情況下,則僅僅需要提前3日通知單位,但如果是在後一種情況下,則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了。否則的話,單位有權拒絕職工的辭職請求,而對單位造成的損失,也是可以要求職工進行相應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