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認定存在勞動關係需要的證據材料

法律1.35W
認定存在勞動關係需要的證據材料
認定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哪些憑證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認定勞動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的內容有: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8.勞動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