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法律3.13W
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
一、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四、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1、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