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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了人被告故意傷害怎麼辯護

法律2.27W
打傷了人被告故意傷害怎麼辯護
打傷了人被告故意傷害怎麼辯護
根據你的提出故意傷害的辯護策略的問題,觀點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已經被檢方提起公訴,是檢察機關已經認定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按照刑法234條追究刑事責任。
2、如果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犯罪事實確實不存在,被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積極應訴,做無罪辯護。但是這一點辯護策略還是建議謹慎使用,因為如果經過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並依法提起公訴,顯然犯罪事實不存在的可能是極低的。
3、如果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犯罪事實確實存在,那麼犯罪嫌疑人應結合案情做罪輕辯護。
4、如果受害人對於雙方矛盾的起因、發展、激化存在較大過錯,犯罪嫌疑人應要求所委託的代理律師,設法蒐集客觀有效證據,證明這一情形的存在,並依法反應給受理案件的刑事審判合議庭。
5、如果經庭審認定,受害人對於自身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較大過錯,在量刑的時候,合議庭會適當予以考慮並從輕處罰的。
如雙方就民事賠償不分未達成和解,且受害人對於自身損害後果的發生較大過錯,犯罪嫌疑人亦可以主張民事賠償不分的適當減輕。
6、犯罪嫌疑人為14到18週歲之間的未成年人,犯罪後應依法減輕處罰。
作為從犯,亦應依法減輕處罰。
7、如果不存在受害人對於自身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較大過錯的情形,則犯罪嫌疑人應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爭取雙方在開庭之前就民事部分達成和解,並設法取得受害人的書面諒解,提交給合議庭。
在量刑的時候,合議庭會充分考慮雙方已經就民事部分達成和解的客觀事實,適當從輕處罰。
8、如果能取得受害人書面諒解最好,如實在無法達成民事部分的和解,犯罪嫌疑人亦應當在庭審的時候,向合議庭積極表達知罪、認罪、悔罪的態度,爭取量刑上的適當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