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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簽名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是否是有用的

法律2.55W
同事簽名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是否是有用的
同事簽名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是否是有用的
1、同事簽名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有用。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憑證包括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證明身份的證件、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事實勞動關係是指無書面合同或無有效書面合同形成的勞動僱傭關係以及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僱傭關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