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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承包合同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在工程建設領域,很多開發商會將工程承包出去,其中包括勞務承包。按照規定,從事勞務承包的企業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並且雙方要簽署一份合同,這樣以後發生勞務糾紛,也有解決問題的依據。那麼,勞務承包合同的簽訂流程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勞務承包合同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一、勞務承包合同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1、合同預算部審核合同文字和結構、價款及價款調整(投標文件的經濟標或項目價款計算書作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變更、簽證、結算、獎懲等與項目成本有關的條款;

2、工程部門審核合同的工作範圍、雙方權利義務、技術、工期、進度、質量、保修等條款;

3、物質採購部審核材料(設備)的採購與供應的型號、數量 、達到時間、裝卸貨責任、質量保證金等條款。

4、財務部審核簽約公司名稱、合同價款支付方式、發票形式、代扣代繳等與財務核算和納税有關的條款;

5、法律部門(或法律顧問)分析判斷合同風險、與法律相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解除、違約、索賠、不可抗力、訴訟等條款;

6、主管領導對合同及以上部門的意見進行整體審核;

7、總經理整體審核。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説明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在當前情況下,對涉外勞務合同中細節的處理可以儘可能的防範、減少和解決這種涉外勞務糾紛的發生。而這種具體的細節處理主要體現在涉外合同的法律文書之中。在實踐中涉外勞務合同應特別注意以下十個內容:勞務人員基本情況:性別、出生年月、籍貫、住址、聯繫電話;

2、僱主的義務和責任,諸如外勞務人員辦理有關簽證、居留許可等手續,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續等等。有義務保障勞工的安全。鑑於以往的經驗,需特別註明不能歧視、侮辱、體罰勞工、剋扣工資等內容;

3、勞務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諸如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消極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職和求職;

4、勞務人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註明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註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週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週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綜上所述,工程發包人確定勞務承包企業後,雙方要進行洽談,商議勞務承包相關事項。合同部門要制訂一個合同範文,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裏面要寫清勞務承包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雙方對合同無異議的,由法人簽字,並蓋企業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