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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可以要求兩倍賠償嗎?

一、公司辭退員工可以要求兩倍賠償嗎?

公司辭退員工可以要求兩倍賠償嗎?

是需要賠付雙倍的賠償金,因為在《勞動法》中是不允許無故開除員工的,這樣的行為是有着一定的傷害。即這些情況下辭退員工給予雙倍賠償: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辭退員工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辭退員工的;

3、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辭退員工的等。

雙倍的賠償是經濟補償的兩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沒有勞動合同被辭退了怎麼?

1、首先可以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2、已經視為與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只要員工不犯大錯,只能勞動者開除單位,不能單位開除員工。

3、無故辭退勞動者,就視為與員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雙倍對員工進行賠償,即18個月工資。

出現這種情況,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補償。雖然可能要麻煩些,但是能一步到位。如果僅僅是舉報,估計達不到效果。

三、公司辭退員工的合法流程是什麼?

公司辭退員工的合法流程如下:

(一)由解除決定人遞交解除申請書;

(二)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並報主管審批;

(三)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並交回工具設備等;

(四)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

通過合法程序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公司辭退員工,勞動者可以要求兩倍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被用人單位辭退了,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和雙倍的工資。如果在單位工作一年多了,還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認為員工和單位之間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