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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務協議如何認定勞動關係?

籤勞務協議如何認定勞動關係?

一、籤勞務協議如何認定勞動關係

簽訂勞務合同後,不能證明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勞務合同只能雙方建立勞務關係,勞務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服務的法律關係。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勞動關係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並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係不限於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並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係不同,勞動關係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係,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係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係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係;而勞務關係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係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涉及到勞務關係,首先勞務關係之中對於員工的基本保障是不存在的,用人單位只需要給員工支付相應的報酬即可,並且勞務合同之中不存在矛盾關係這一説法,如果需要長時間的和用人單位進行保持相關的工作關係,最好還是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