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構成要件
危害國防利益罪8.46K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2、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隊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動。
4、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行為。所謂招搖撞騙,是指假冒軍人名義,進行炫耀,實施欺騙活動。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穿戴軍人服飾行騙,使用偽造的軍人證件行騙等。情節嚴重,是指戰時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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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的認定
區分戰時拒絕、逃避服兵役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所以“情節嚴重”與否是劃分本罪與非罪的最主要的標準。此外,還應注意戰時與平時的界限,若是平時拒絕、逃避服兵役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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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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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衝擊軍事禁區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以“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雖然有聚眾衝擊軍事禁區的行為,但尚未達到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程度,或者雖然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但只屬一般參與者,尚不屬積極參加的,則都不構成犯罪,可由有關部門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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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量刑標準
戰時造謠惑眾,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