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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調整?

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調整?

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調整?

一、南京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一)市區

1、一類土地等級。範圍核心城區:東至明陵路—苜蓿園大街—光華路—大明路—寧銅鐵路,南至應天大街,西至鄭和中路—灕江路—浦江路—燕山路——燕山東路,北至南京西站鐵路—南京站鐵路—紅山路—龍蟠路—北安門北街—沿城牆至中山門以內;年税額 10(元/平方米)

2、二類土地等級。範圍:一類土地以外,繞城公路以內的區域;年税額7(元/平方米)

3、三類土地等級。範圍:江南市區除一、二類以外地區(含八卦洲、江心洲)、高新技術開發區、沿江工業開發區(現六合區的西廠門、山潘、卸甲甸、葛塘、長蘆,包括化工園);年税額5(元/平方米)

(二)江寧區

1、市區二類土地等級。 範圍東山街道 ;年税額7 (元/平方米)

2、市區三類土地等級。 範圍除市區二類以外的區域;年税額 5 (元/平方米)

(三)浦口區

1、市區三類土地等級。 範圍江浦、泰山、頂山、沿江、盤城、湯泉、橋林街道;年税額5(元/平方米)

2、市區四類土地等級。範圍除市區三類以外的區域;年税額4(元/平方米)

(四)六合區

1、市區三類土地等級。 範圍雄州、龍池街道及六合經濟開發區年税額;年税額5(元/平方米)

2、市區四類土地等級。範圍除市區三類以外的區域;年税額4 (元/平方米)

(五)溧水縣

1、一等土地等級。範圍縣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鎮;年税額3 (元/平方米)

2、二等土地等級。範圍其餘建制鎮;年税額2 (元/平方米)

(六)高淳縣

1、一等土地等級。範圍縣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鎮;年税額 3(元/平方米)

2、二等土地等級。範圍其餘建制鎮;年税額2(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

1、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2、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3、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看到,南京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並不是都統一的,我們發現越是靠近市中心的區域每平米的年税額就越高一些。最高是每平米十塊錢,而一般的區縣都遠離市區接近市郊所以使用税也相應低一些,最低是二塊每平米。土地使用税一般按年徵收,在申報土地使用税的時候,納税人要填寫相關信息登記才可以申報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