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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我國,税是一個比較正規的詞語。雖然只是一個很簡單的詞彙,但是其中卻包括了成百上千種不同的税,人們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和税有關,不同的地區的税率也是有所差別的。那麼,今天,本站小編以青島市為例,探討一下青島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呢?

青島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關於徵税範圍

(一)青島市市內四區和黃島、嶗山、城陽三個區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大城市標準執行。

(二)即墨、膠州、膠南、萊西、平度五市(以下簡稱五市)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鎮政府所在的行政村)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小城市標準執行。

(三)五市近年來新形成的工礦區和座落在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範圍以外的工礦企業所在地, 需要開徵城鎮土地使用税的, 由市人民政府填報《開徵土地使用税工礦區申請表》(附表二), 報青島市人民政府審批, 同時抄送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税務局。

二、關於納税人

凡在上述第一條徵税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

城鎮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 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 應先由實際使用者繳納土地使用税, 待土地管理機關明確土地使用權屬後, 由擁有土地使用權者繳納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 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三、關於納税地點

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人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務機關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但市內四區的納税人在市內四區範圍內使用的土地,由納税人統一向其所在地地方税務機關繳納。

四、關於計税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 依照規定的範圍和税額計算徵收。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 凡持有各市、區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機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 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 由納税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税務機關核實確定。

五、關於土地等級調整

根據我市目前的市政建設和市區的繁華程度, 參照市土地管理局最新核定的土地等級範圍, 將我市市內四區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應税土地等級在原有基礎上作了調整, 劃分為七個等級; 黃島、嶗山、城陽三區應税土地原則上劃分四個等級; 五市的土地等級原則上劃分為三級, (詳見附表一)。具體範圍由該市、區人民政府確定於1998年5月10日前報青島市人民政府審批, 同時抄送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税務局。

六、關於單位税額標準調整

根據省政府的要求, 在調整土地等級的同時, 對城鎮土地使用税年單位税額在現有基礎上平均提高一倍。

為制定切合我市實際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 本着前瞻的原則, 同時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 在重新確定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級範圍的基礎上, 將單位税額標準調整如下:

(一)市內四區

將市內四區原五個土地等級的年單位税額由現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 按七個等級重新調整確定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調整後市內四區的年平均單位税額提高約50%。

(二)黃島區、嶗山區、城陽區

根據目前該三區的建設和繁華程度, 三區的年單位税額由現有標準統一調整為一等地5元/平方米、二等地3元/平方米、三等地2元/平方米、四等地1元/平方米。

(三)五市

將即墨市、膠州市、膠南市、萊西市、平度市的年單位税額由現有標準統一調整為一等地3元/平方米、二等地2元/平方米、三等地1元/平方米。

單位面積土地使用税額, 依照本通知所附“青島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等級税額表”執行。

七、關於困難企業的照顧

對青島市政府(包括五市、三區政府)確定的困難企業, 可先由税務部門徵税後, 由企業提出申請, 報税款所屬預算級次的同級財政部門批准, 給予適當返還照顧(具體返還辦法另行制定)。

八、關於調整税負實施時間

鑑於本次調整涉及面較大, 為保證順利實施, 決定對年單位税額一次確定, 分三年實施到位, 即在實際徵收時, 原則上1998年按調整後年單位税額的80%徵收; 1999年按調整後年單位税額的90%徵收; 2000年及以後年度按年單位税額的100%全額徵收。

九、關於納税期限

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 分期繳納。

市內四區納税人凡應納税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 按年一次於3月1日至31日內繳納; 10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 按年分二期於3、9月份的1日至10日內繳納; 50萬元以上的按年分四期於3、6、9、12月份的1日至10日內繳納。黃島、嶗山、城陽三區和五市地方税務局可根據以上納税期限, 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納税人分期繳納税額。

房產管理部門每月繳納一次, 於次月1日至10日內繳納。

十、關於徵收管理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管理, 由青島市地方税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1989年1月9日發佈的《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辦法》同時廢止。

1、青島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等級税額表

2、工礦區(企業)開徵城鎮土地使用税申請表

以上就是關於青島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內容。根據上文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簡單的看出,税不僅僅有税率,還有納税期限的問題,還有一些特殊政策照顧的特殊納税情況。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為你做進一步的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