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申報時間是多久
土地使用税申報時間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三次修訂的內容,第八條: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國家税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18年納税申報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國家税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税的各税種2018年度具體申報納税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税人。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報納税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為星期日,7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為星期六,9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為星期六,12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税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税務總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國家税務總局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由於全國各地的税收情況不同,各地税務機關一般規定的納税時間為一個月、一個季度或者一年,由於涉及的税種較多,會根據不同的税種來劃分納税時間,再綜合上訴文件的規定,對於土地使用税申報時間就有一個大概的概念了,具體申報期間,還需以當地税務機關的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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