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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土地使用人嗎?

一、承租人是土地使用人嗎?

承租人是土地使用人嗎?

承租人是土地使用人,承租國家或者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進行使用的話,僅僅是土地的使用權,人可以因此而獲得一些收益。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土地也只有使用權。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哪幾種方式?

1、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熟地價”,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塊,出讓金包括土地使用費和開發費;另一種是“毛地”或“生地”價,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塊,者需自行或委託開發公司進行受讓土地的開發工作。

2、土地使用權劃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並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3、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者在足額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後,有權取得該土地在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利,並可以將該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轉讓、出租或抵押。

4、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5、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6、土地使用權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7、農村集體土地:農民集體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土地使用權出租時,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出讓金,並依合同規定的期限、條件進行一定的開發。土地使用權出租不得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在當代社會取得土地的使用權的方式是比較多的,比如説通過正常的流轉和當事人簽訂合同,然後確定出租的具體金額來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就是土地的使用權人。

標籤:承租人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