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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的保密性是否有時間限制

一、商業祕密的保密性是否有時間限制?

商業祕密的保密性是否有時間限制

對於商業祕密的保護期限,只要信息一直處於保密狀態,權利人可以決定對商業祕密進行無期限的永久性保護。

對商業祕密權利人負保密義務的一般可分為兩種人:一種是權利人企業的員工;另一種是除員工以外,與權利人間存在着特殊的關係,如合作伙伴、供貨商、客户等。

對於第一種人,《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其不僅在其任職期間需對企業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在其離職後的一定期限內也仍對企業負有保密義務。通常來講,保密義務應當持續至該項商業祕密已為公眾知悉時為止。

對於第二種人,《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據此可知,合作伙伴、供貨商等與權利人之間存在着特殊關係的人,即使未與權利人對商業祕密進行約定,其仍對權利人負有保密義務。而該義務的期限,即使合同已履行完畢,但根據合同中的保密義務,他們對權利人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均應持續至商業祕密已為公眾所知悉為止。

二、商業祕密的三個特性是什麼?

1、非公開性

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而其他知識產權都是公開的,對專利權甚至有公開到相當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業祕密是一項相對的權利。商業祕密的專有性不是絕對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祕密,他們就和第一個人有着同樣的地位。商業祕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

3、利益相關

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綜上所述,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不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約束的,比如公司的投資計劃也屬於商業祕密,在公司的投資都已經履行完畢了的情況下,投資方案自然也就算不上是商業祕密了。但在此之前,知道公司投資計劃的員工都不能對外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