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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宅基地買賣案例

宅基地2.53W
海南宅基地買賣案例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海南農場宅基地可以買賣嗎,有啥規定啊?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集體成員的生活而撥給農户建造房屋的。集體成員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和出租。
集體成員對在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轉讓人擁有兩處住房;(2)轉讓雙方都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經集體組織批准;(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6)出賣宅基地後,再申請海南農場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