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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申請獲得使用權

宅基地3.01W
農村宅基地申請獲得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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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你好,農村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户,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目前我國法律上對於農村宅基地以及農民私有房屋轉讓的相關規定並不是很明確,比較混亂,在司法實踐當中,即使是司法機關也很難理清,在學術界也是眾説紛紜。農村宅基地制度作為確保中國農民有房住的最基本保障,應當通過立法來明規範農民對農村宅基地的權利範圍,消除法律之間、法規之間互相沖突的情況,填補法律上的空白點,使制度充分完善起來,以保障農民的權益。以上就是關於申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