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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簽了,為什麼拆遷方會不給原件呢?

一、拆遷協議簽了,為什麼拆遷方會不給原件呢?

拆遷協議簽了,為什麼拆遷方會不給原件呢?

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拆遷方不給協議原件的原因通常是想侵害被拆遷人的利益,多數情況下是想少補償,發生爭議時,讓被拆遷人拿不出證據。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拆遷方不給原件是不合理的,拆遷補償協議應該是一式兩份的,由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據簽訂的協議補償。

二、如果沒有留存原件該怎麼辦?

首先,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的原件是拆遷維權的命脈,如果沒有了這些文件就可能導致沒有複議、訴訟等維權資格,維權被駁回的概率也會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簽訂滿意的補償協議之前,切忌將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嚴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當然如果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向其提供複印件。

其次,要進行法律維權,需要提供權利、義務載體的書面補償協議,如果手中沒有,維權就會陷入被動。因此,被徵遷人一定要堅持當面簽訂協議,雙方同時簽字蓋章,互相留存所籤協議,簽約程序必須規範,對於拆遷方以任何藉口讓你簽訂空白拆遷協議,讓你先簽字然後收走協議讓領導審批一類的情形,應當果斷拒絕。

三、拆遷協議原件丟失怎麼辦

1、拆遷協議書丟失了,可以找當時拆遷簽署協議的單位、或村委會、社區,查找原件進行復印即可。

2、拆遷協議書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有(或集體)土地所有單位一份[即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或企事業單位],甚至政府相關單位有存根。

3、找拆遷簽署協議的單位或村委會、社區查找原件,比較方便一些。

4、可能需要支出少量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