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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撫養關係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一、沒有撫養關係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沒有撫養關係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能否相互擁有繼承權,取決於他們之間有無撫養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如果沒有撫養關係的話,就沒有法定的繼承權,除非是遺囑繼承。如果父母離婚後又再婚的,與再婚的子女是繼父母子女的關係,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與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

二、繼承權的放棄和喪失有何區別?

繼承權的放棄和喪失,其結果都是不發生繼承遺產的結果,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自願放棄無償取得被繼承人的合法遺產的權利法。這種行為是出自繼承人自身內心意思的真實表示;喪失繼承權,是繼承人有《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行為之一,經人民法院認定並作出判決而被剝奪其繼承權,這種被剝奪是依法強制執行的,不以被剝奪人的意志為轉移。

2﹑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後,遺產處理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而喪失繼承權則可以發生後繼承開始之後,也可以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前,其顯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的形式。

3﹑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放棄自己繼承的一種權利,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誠心的放棄表示即可,而喪失繼承權是依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這種被剝奪必須受《民法典》繼承編嚴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可以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收回,但需經人民法院依據其提出的理由作出決定;而喪失繼承權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則不能改變。

如果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繼子女也對父母盡到贍養義務的,則存在繼承關係,在分割遺產的時候,繼子女也有權主張。如果雙方之間沒有實際的撫養事實,則繼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因此,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分析。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