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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一、養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養鴨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畜禽養殖要儘量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佔或少佔耕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提出項目建設書面申請,經鎮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畜牧主管部門辦理項目備案手續,經審核同意的予以項目備案;

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持畜牧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表,到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用地申請,具體落實項目用地選址、合理確定用地位置、範圍、面積等;

畜禽養殖個人與被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農村土地出租、轉包合同,佔用耕地的,還應寫出復耕保證書;畜禽養殖個人持項目備案表、土地出租或轉包合同、標有尺寸的平面佈置圖、位置圖(涉及佔用耕地的還應出具復耕保證書)等文件資料,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經審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備案。

二、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户有哪些規定?

1、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2、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3、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在農村興辦養殖場,養雞養鴨的,用到集體土地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由於涉及到養殖,應當先去相關部門辦手續,取得養殖許可證書,然後申請土地使用證。村委會先初步審核,之後由鄉鎮土地部門複核,出具集體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