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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證書是使用者對土地的使用憑證,如果當事人不具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話是沒有辦法辦理正常的拆遷的,關於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很多人有疑問,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法律知識。

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

一、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

沒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是無法正常拆遷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權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的話,可以抓緊辦理解決拆遷問題,關鍵要看有沒有土地的使用權。

1、因為市政府等機構的重大的工程動遷,而居民房子需被拆遷以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並建造新的配套中低價商品房來代替。根據相關規定,作為拆遷業主,獲得的這種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產權歸個人業主,但作為業主如果想要將這套商品房賣出,那麼就需要在取得權的5年後才可進行上市交易。(所以這種拆遷房可以先作為自己的居住場所放置)

2、某些房地產公司因個人房產開發需要,經協商後開始載遷居民以購買中低眾商品房為替換的房屋。這個房子歸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財產,如果想要進行交易賣房,隨時都可以。(前提是居民業主需要事先辦理好商品房的土地證,這樣才能保證買房者的相關權益)。

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政府行文)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三、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1、產權調換。

是指拆遷人用異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設的房屋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交換,被拆遷人原來的房屋被拆遷後仍然保留相應的房屋產權。

對於拆遷人來説有影響餘房率的負面作用,但是有利於保護被拆遷人的房屋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也是與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趨勢相符合的,所以《拆遷條例》賦予被拆遷人要求以產權調換的形式給予補償的權利,並且規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當然,產權調換也不是絕對的,對於還建有特殊困難,又沒有其他房屋可供調換的建設項目,被拆遷人產權調換的要求就不能給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屬建築物也不實行產權調換,但要付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助費。

2、作價補償。

指拆遷人以支付貨幣的方式,賠償被拆遷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作價補償是拆遷人樂於採用的一種形式,它不僅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拆遷安置中的種種問題,而且還可以有效提高房地產經營效益。不足之處是使用拆遷人從事房地產開發初始投資過大。

3、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

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是指在拆遷補償中,對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一部分實行作價補償。這是一種折衷的形式,有利於協調拆遷雙方在補償形式問題上的分歧。

綜上所述,關於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如果在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或者是土地使用權證失效過期的情況之下最好儘快去辦理土地的使用權證,具體的辦理的過程還有需要什麼樣的手續可以到當地的有關部門去諮詢,這樣在轉讓房子或者是拆遷的時候才可以避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