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土地使用費需要交納嗎?
一、租房土地使用費需要交納嗎?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税地字第15號)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税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税地字第15號)規定:關於納税人的確定
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單位無償使用股東房屋辦公,其佔地應由股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1、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的解釋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是指在這些區域範圍內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2、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解釋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 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關於徵税範圍的解釋 城市的徵税範圍為市區和郊區。 縣城的徵税範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4、關於納税人的確定 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5、關於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如何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
6、關於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 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租房土地使用費一般是由土地使用權所有人自己去交的,如果土地使用權問題還存在着糾紛的話,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認定,如果對方不交納相關土地使用費的,則是構成了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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