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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納嗎?

一、人防工程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納嗎?

人防工程土地使用税需要交納嗎?

人防工程也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財税【2009】128號對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築用地,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税權證的,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徵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築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徵税款。對地下建築用地暫按應徵税款的50%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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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人防工程也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税的,需要明確的是,國家對特殊類的建設工程是可以免於徵收土地使用税的,如幼兒園或者公共配套設施等,是可以不徵收土地使用税的,但人防工程一般體現在地下車庫等建設工程的,也是需要交納一定標準的土地使用税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土地管理部門的認定為準。